更新時間:2024-03-20 20:09:12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高職)層次招生。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師范大學
學校類型:公立普通大學
級別: 本科
第四條 長春師范大學昌吉校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遠大街道昌江村委會昌吉北線677號
長春師范大學樂群校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榮光街道同興社區吉林路3291號
長春師范大學北湖校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奮進鄉一一堡社區
長春師范大學中工校區: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卡倫湖街道民生社區卡倫湖街4771號
長春師范大學智和校區:吉林省長春市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永興街道巨業社區柳營西路1188號
第二部分 收費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大學本科:
社會工作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圖書館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管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教育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小學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化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物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應用物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歷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漢族語言文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文物博物館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數學及應用數學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環境科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科學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280元;
人文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地理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地理信息科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生物科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應用心理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3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特殊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會計(校企合作)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
法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經濟金融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800元;
體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9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人工智能(校企合作)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8500元;
韓國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德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俄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法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西班牙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英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英語(五年制)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
阿拉伯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廣告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舞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
音樂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
動畫(動畫設計與制作)(校企合作)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表演(校企合作)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繪畫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美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
書法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400元。
副專業:
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第三部分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計劃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長春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大專畢業生,由長春師范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大專文憑。 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師范大學頒發國家大專(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部分 學生資助政策及相關程序
第七條 學生資助政策
大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國家軍役大學生教育補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報銷、師范生公辦教育、勤工助學等。 “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了校級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 通過贊助“百日愛心行”品牌活動長春師范大學專科,走訪了我校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并向他們送去了學校捐贈的物品。 學校還積極加強社會資助項目的引進,設有助學金社會資助項目; 以“輕松愛心站”實體平臺為載體,不斷完善“輕松愛心置換”、“輕松愛心超市”、“輕松愛心互助”等資助教育項目。 人文實踐工程全面構建物質幫扶、道德滲透、能力拓展、精神激勵有效結合的長效機制,促進寒門學子全面成長、成才!
第八條 相關申請程序
學生入學前,可向注冊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向原籍地申請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無法籌集學費和住宿費的,可在學期報到時先通過學校設立的“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入學后,學校資助部門將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識別學生的困難,采取不同措施提供資助。
第五部分 入學須知
第九條 專業培訓外語要求
英語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韓語專業、德語專業、法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阿拉伯語專業僅接受英語考生。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等主要課程均采用英語授課。 會說非英語的候選人應謹慎申請。 其他專業語言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男女生比例要求
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入場規則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整比例。 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若學生原籍省份對備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學生原籍省份備案比例要求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1:1招生計劃內按專業排隊錄取”的招生規則。
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招生按照本省(區、市)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執行。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僅錄取有專業志向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整。
韓國語專業只接受非韓國考生。
學校在報送檔案時認可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文、史、理工類專業
1、文、史、理工類專業招生時,無特殊要求的省(區、市)根據成績擇優錄取,按照“成績優先、隨意愿”的原則,擇優錄取。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專業之間沒有等級差異。 對因無法達到職業抱負而需要進行專業調整的考生進行專業調整。 未滿額錄取的其他專業,根據成績由高到低調整; 對總成績低于報考專業要求且不予調整的考生,或雖進行調整但不符合報考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予以退學。
2、考生提交的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的,按照要求執行。 如果沒有規定,文科門類順序為語文、外語、綜合文科、數學。 學科成績較高者優先; 理科科目按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順序錄取,科目成績較高者優先; 不分文理科、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所選科目中單科成績最高者,按所選科目中單科成績次高的順序,或單科成績第一志愿科目的單科最高分和第二志愿科目的單科最高分)。 學科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3. 函授專業
符合相應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成績相同的,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的順序,科目成績較高者優先。
4、英語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韓語專業、德語專業、法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阿拉伯語專業要求英語成績不低于英語學科總成績的70%。
(二)藝術類專業
在我校已啟動藝術類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如該省藝術類專業有統一考試規定的,考生須持有該專業全省統一考試證明后方可報考,專業課程成績按省統一考試成績; 如果省內沒有藝術類專業,則根據專業統考規定,考生須持有我校該專業的學校考試合格證方可報考。 專業課程成績以我校校考成績為準。
各藝術類專業錄取后,按照文化課程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到低遞減的原則和申請專業的順序錄取。 同時,將優先考慮有職業抱負的候選人。 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專業課成績較高者優先; 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課單科順序和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的,按照要求錄取。 執行時,如無規定,語文、外語、數學、綜合(選修科目中單科最高分、選修科目中單科成績第二高或選修科目單科成績)優先錄取科目(即重選科目的單科最高分)作為錄取順序,科目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三)體育專業
1、體育專業:
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專業附加考試,考試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提交后,按照文化課程成績從高到低(含政策加分)錄取。 文化課成績(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專業課成績較高的考生。 專業課成績相同的長春師范大學專科,按照文化課錄取。 科目和分數的順序從高到低排序。 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的,按照要求執行。 如無規定,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選修科目中單科最高分,選修科目中最高分)的順序按該科目最高分排序,或第一志愿科目的單項成績和第二志愿科目的單項最高成績)。 該科目成績最高的學生將首先被錄取。
2、運動訓練專業:
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符合國家體育訓練專業報考條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體育專項考試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體育總局劃定的文化分數錄取控制線的,根據(文化分數/6)×30%+體育專業分數×70%,錄取將根據項目和性別擇優錄取。
(四)該錄取原則違反考生所在省(區、市)有關文件精神的,按照考生所在省(區、市)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 其他說明
1.校企合作專業:
表演專業和動畫(動畫設計與制作)專業由我校與長影集團有限公司聯合舉辦。
人工智能專業是我校與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聯合舉辦的專業。
會計專業是我校與心島科技有限公司聯合授課的專業。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我校與澳大利亞南十字星大學合作辦學的專業。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和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我校與俄羅斯克麥羅沃國立文化學院合作辦學的專業。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我校與美國塞奎諾谷州立大學合作辦學的專業。
3、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學院學習。
4.英語(五年制)專業:采用“英語+小語種”多語種人才培養模式,即英日雙語、英西雙語、英法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