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9 16:57:54作者:佚名
第十四條2022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時間:
第十五條體育專項考試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體育總局委托有關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2版)評分。
第十六條2022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體育專項考試時間:
冬季項目考試時間2022年1月4日至3月31日
夏季項目考試時間2022年3月20日至5月10日
第十七條考生依據所獲得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的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本辦法第三條所列項目之間不得跨項參加考試。
第十八條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體育專項考試前,應要求考生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違規的考生,視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錄取
第十九條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礎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
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礎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專業成績錄取控制線。
第二十條招生院校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持有運動健將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第二十一條在達到院校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
第二十二條招生院校根據本校生源情況和專業需求分項目制定招生計劃(本辦法第三條所列項目不得合并),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院校依據梯次順序,優先錄取一志愿,未完成學校招生計劃的院校,再錄取二志愿。
第二十三條招生院校須于2022年5月27日前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傳至“體育單招系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過“體育單招系統”完成備案,協助招生院校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在當年普通高考錄取期間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院校子系統”完成網上錄取,錄取數據按規定上報。招生院校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院校子系統”下載考生錄取信息。體育總局科教司通過“體育單招系統”完成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