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扶貧政策的規定,首先是在201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 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 〔2013〕25號),該通知明" />
更新時間:2021-04-25 02:09:58作者: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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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扶貧政策的規定,首先是在201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 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 〔2013〕25號),該通知明確提出要更加廣泛、更為有效地動員社會力量,構建政府、 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在全國范圍內整合配置扶貧開發資源,形 成扶貧開發合力,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
??由主要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轉變,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簡稱重 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把提高貧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減少貧困人口數量作為 主要指標,引導貧困地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把工作重點放在扶貧開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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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國家制定統一的扶貧對象識別辦法。各?。ㄗ?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 接,按照縣為單位、規??刂?、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 村、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 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 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3)健全干部駐村幫扶機制。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現有工作基礎上,普遍 建立駐村工作隊(組)制度。
??可分期分批安排,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 (組),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把駐村入戶扶貧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特別是青 年干部的重要渠道。駐村工作隊(組)要協助基層組織貫徹落實黨和政府各項強 農惠農富農政策,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各項工作,幫助貧困村、貧困戶脫貧致富。
??落 實保障措施,建立激勵機制,實現駐村幫扶長期化、制度化。
(4)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財政專項扶貧資 金投入,加大資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強資金使用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項目資金要到 村到戶,切實使資金直接用于扶貧對象。
??把資金分配與工作考核、資金使用績效評 價結果相結合,探索以獎代補等競爭性分配辦法。簡化資金撥付流程,項目審批權 限原則上下放到縣。以扶貧攻堅規劃和重大扶貧項目為平臺,整合扶貧和相關涉 農資金,集中解決突出貧困問題。
(5)完善金融服務機制。
??在防范風險前提下,加快推動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增 強農村信用社支農服務功能,規范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貧困村資金互助 組織。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增加財政貼息資金,擴大扶貧貼息貸款規模。進一 步推廣小額信用貸款,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和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推 動金融機構網點向貧困鄉鎮和社區延伸,改善農村支付環境,加快信用戶、信用村、 信用鄉(鎮)建設,發展農業擔保機構,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改善對農業產業化 龍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等經營組織的金融服務。
(6)創新社會參與機制。
??建立和完善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 制度。充分發揮定點扶貧、東西部扶貧協作在社會扶貧中的引領作用。支持各民 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參與扶貧開發工作,鼓勵引導各類企業、社 會組織和個人以多種形式參與扶貧開發。建立信息交流共享平臺,形成有效協調 協作和監管機制。
??全面落實企業扶貧捐贈稅前扣除、各類市場主體到貧困地區投 資興業等相關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