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2 09:18:30作者:佚名
為進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費用分攤機制,促進我省高等教育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高等教育費用分攤管理暫行辦法》,根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并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高等學校學費進行調整。我省公辦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普通高等學校)。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費標準專業分類
(一)普通本科學歷。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劃分的學科類別劃分如下。
1.文科。 包括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等。
2、理工科。 包括科學、工程、農業和交叉學科。
3.醫療。
4. 藝術。 根據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分類,分為理論類和實踐類,即原藝術類一、二類合并為藝術理論類,原藝術類三類為藝術實踐類。 具體附件。
(二)高等職業教育。 按照現行專業分類,分為普通專業類和藝術類。
2. 學費標準
(一)本科生標準學費。 文科專業5000元/生·學年,理工類專業6000元/生·學年,醫學類專業6500元/生·學年,藝術理論類專業11000元/生·學年,實踐類專業專業14000元/生·學年。 其中:哲學專業(專業代碼:010101)、歷史專業(專業代碼:060101)、考古學專業(專業代碼:060103)4250元/生·學年、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專業代碼:070101)、物理理科專業(專業代碼:070201)、化學專業(專業代碼:070301),收費標準為5250元/生每學年。
西安音樂學院、西安美術學院的藝術理論課程為15000元/生/學年,實踐課程為18000元/生/學年。
(二)高等職業教育學費標準。 一般專業收費標準為6500元/生每學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為10000元/生每學年。
三、執行范圍
本學費標準執行范圍為我省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職業教育院校,不包括研究生(博士、碩士)、成人教育、民辦院校、獨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按“老生舊辦法、新生新辦法”執行。 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我省公辦普通高校新生按新標準執行。 此前被錄取的學生仍按原學費標準執行。 成人院校仍按原學費收費標準,高等學校示范性軟件(微電子)學院仍按原政策。
4.優化學費結構
(一)取消現行的“985工程”和“211工程”高等學校所有專業加薪10%、熱門專業加薪的政策。 在上述學費標準的基礎上,體現了“優質低價”的原則。 普通本科生按照“雙一流”標準,全校所有專業學費最高提高10%; 對于博士授權學校西安民辦院校,學費上漲幅度不超過學校開設專業數的50%,最高上漲8%。 高校應按比例提出具體專業意見,報省教育廳備案后實施; 除“雙一流”、“博士授權點”高校外,列入國家“雙千計劃”專業目錄的專業最高增幅為7%。 以上項目會隨著上漲而上漲,不會累計。
(二)高職院校所有專業及高職院校高水平專業群相關專業“雙高計劃”增幅最高可達10%。 其中,設有高水平專業群的高職院校具體專業報省教育廳注冊后實施。
(三)各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是否增加具體專業及增加比例。 六個基礎專業(哲學、歷史學、考古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化學)不再增加。
五、配套措施
(一)繼續加大高等教育投入。 落實政府對公立大學投資主體責任,優先保障教育投入西安民辦院校,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生平均數計算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長。 公辦高校學費調整后,高等教育財政投入規模將在財政收入的基礎上逐步增加。
(二)全面落實學生資助政策。 落實高校各項資助措施,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營業收入的6%資金全額用于校內獎學金、勤工儉學、臨時困難補助、無息貸款補貼等,確保每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困難。
(三)加強教育經費管理。 公立高等學校要加強學費收入管理。 本次學費調整后公辦高校增加的收入將優先用于教育教學、學科平臺和重點實驗室建設,不得用于普遍增加教職工收入。 完善公立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優化高等教育支出結構貝語網校,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和學科水平,促進大學內涵和特色發展。
(四)嚴格規范教育收費行為。 加強收費管理,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開制度,自覺規范收費行為,積極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收費。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附件:陜西省公立高校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及分類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陜西省財政廳
陜西省教育廳
2021 年 6 月 10 日